《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19 14:43:55浏览次数:605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起草背景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承担着支持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任,而跨境电商产业正是贯彻《总体方案》的有力抓手。通过发展跨境电商产业以及延伸发展的直播电商等业态,一方面可充分发挥澳门国际化优势和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引导内地货源出口至葡语国家乃至全球,另一方面也可帮助澳门发展商贸,引导澳门货源拓宽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在跨境电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实现货品、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更好地促进澳琴一体化发展。在2023年12月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合作区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
为落实《总体方案》《总体发展规划》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加快打造跨境电商产业,推动发展直播电商等电子商务新业态,促进产业链头部企业集聚,推动琴澳产业构建、人才培育借助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总体方案》《总体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参考杭州、广州、深圳、上海等地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分九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扶持办法》的制定目的、相关定义及适用条件。
第二章打造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明确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评选要求,并提出示范园区的固定资产扶持、园区运营补贴、引进或培养优质企业奖励、国家级和省级称号认定奖励的资质额度和申请条件,此外还明确了直播电商基地的认定要求,以及直播电商基地的投资补贴和平台授牌奖励的资助额及申请条件。
第三章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明确跨境电商服务商落户奖励、跨境电商线上线下零售模式补贴、企业“品牌出海”及独立站建设补贴、海外仓租用支出补贴、企业物流投保补贴的资助额及申请条件。
第四章推动电商企业集聚,明确电商企业办公成本、电商企业跨境网络使用成本补贴、电商企业购置物业补贴、领军型电商企业落户奖励、潜力型电商企业落户奖励、电商企业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称号认定奖励、行业协会发展补贴、直播电商MCN机构和优秀主播奖励、直播电商供应链拓展补贴的资助额及申请条件。
第五章加强电商人才培养,明确打造电商培训基地补贴、青年人才参加培训补贴、青年人才转化补贴、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奖励、电商人才生活保障的资助额及申请条件。
第六章鼓励电商活动举办,明确电商特色活动补贴、琴澳直播节举办补贴的资助额及申请条件。
第七章支持琴澳协同发展,明确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澳资企业可按照120%执行有关扶持。
第八章保障与监督,规定《扶持办法》的资金来源、适用原则、申报流程、资金监督。
第九章附则,规定《扶持办法》的操作指南、解释权、实行日期及有效期。
此外,《扶持办法》设有两个附件,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电商引领型示范园区评价标准》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电商成长型示范园区评价标准》。
四、文件性质
本《扶持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