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6-23 08:47:38浏览次数:463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0〕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珠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2.0版“促进就业十条”)。现就2.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版“促进就业十条”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19年12月24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以下简称国发〔2019〕28号文),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稳就业压力加大”,并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总要求。
2020年2月20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以下简称粤府〔2020〕12号文),提出了2.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底,市政府专门出台“促进就业十条”。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资金支出1.4亿元,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共为企业减负约4.7亿元,有效促进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进入2020年,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我市就业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压力,稳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因此,出台《通知》,有利于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哪些主要特点?
2.0版“促进就业十条”涉及政策内容众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又紧密结合珠海实际务实创新。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稳就业”的部署和要求,推出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新举措。二是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三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重点采取降低社会保险等成本、加大援企稳岗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等措施,稳企稳岗稳就业。
三、在应对疫情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方面有什么措施?
2.0版“促进就业十条”打出“加、缓,返、补、帮”政策组合拳,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通过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支持,对受影响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延迟复工补助、到岗奖励、招工补贴等政策,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帮扶力度,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渡过难关,帮助企业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措施?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从六个方面发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2020-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国有企业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上年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注重招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二是市、区每年开发一定数量的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农业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层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期限为2年,购买岗位成本按每人每年6.7万元标准确定,首批购买岗位100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视实际情况确定后续购买岗位数量;现安置在基层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留岗不超过2年。三是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四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放宽见习基地认定条件,支持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五是2020年人社部门组织500名左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6个月的生活补贴。六是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五、在强化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有哪些措施?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方面,2.0版“促进就业十条”主要提出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期满后原则上可再安置一次。二是对家庭困难、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采取弹性灵活就业方式,面向街道(镇)、社区(村)或其它单位定向开发公益性岗位。三是对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四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五是推行‘收入豁免’制度,在认定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对其特定家庭成员的部分收入予以豁免,不记入家庭收入。
六、在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促进劳动者就业,关键是提升就业技能。2.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实施六项措施,推动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一是抓好抓实“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二是推进技工教育深化改革,推动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加快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促进民办技工学校加快发展,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和特色专业。三是实施十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实施专项培训。四是加快培养、引进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着重解决重点企业技工缺口问题。五是继续实施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上浮30%的政策。六是支持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企业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
七、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方面有哪些措施?
2.0版“促进就业十条”多措并举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一是鼓励支持市外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我市设立劳务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建站支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在市外合作建立劳务工作站,扶持政策参照执行。二是鼓励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对本市企业、市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有组织从市外引进(输送)新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每人1000元、其他劳动力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劳务输入补贴,同一人只享受一次,每个申请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八、在鼓励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方面有哪些措施?
在鼓励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方面,对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属于家政服务、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健康护理等四个重点领域的,每个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扶持1-5家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对被评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遴选一批市级“家政服务明星”,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
在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方面,鼓励提升创业能力,每年资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素质提升培训或进修,每人最高资助1万元。鼓励开展创业主题活动,对在珠高校、本市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