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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11-26 09:09:00浏览次数:310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过程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引领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珠府〔2018〕73号)要求,我局编制出台《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若干政策》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要求。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七章三十三条,明确了政策的分配原则和使用导向,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和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支出范围,项目管理和验收,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附则明确了政策扶持期限。

其中第二章对《若干政策》的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进行了说明,重点支持以软件、集成电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培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4K/8K)等新兴业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现将有关重点领域支持内容说明如下:

一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在原有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购买EDA工具、租用公共技术服务的扶持内容基础上,新增了购买IP补贴,集成电路产品晶圆制造、封测服务补贴,支持集成电路产业链联动发展的内容(具体见《实施细则》的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对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予以补贴支持,给予不超过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70%、首次工程片流片加工费(含IP授权、掩模版制作、测试化验加工等)30%的补贴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为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首次工程片流片的予以补贴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通用EDA工具、购买IP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项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对集成电路封测企业为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封装和测试代工予以补贴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系统(整机)、终端企业首次采购非关联本地设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二是按照国家、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方向,重点支持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业态发展,对重点项目立项支持。支持方向及具体安排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三是构建完善的公共技术服务环境,对企业租用符合条件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工业设计、软件和网络测试、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和服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与检测设备、大型工具软件的升级购置与维护等条件建设给予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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