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材料
时间:2017-11-15 16:10:26浏览次数:2730来源: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内容摘要
“珠海十条”着力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提出了10条政策共41个政策点。其中,“减法”7条,涉及降低企业的税收、用地、社保、用电用气、运输、融资和制度性交易等7个方面成本;“加法”3条,涉及盘活土地资源、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支持企业技改等3个方面提高企业效益。41个政策点具体落实了省实体经济十条内容,有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操作性,对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需要在我市落地的政策进一步明确执行时间节点或细化落实措施,共有24条;二是体现叠加性,在落实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的基础上,叠加我市相关政策,形成省市区的政策联动效应,共11条。三是体现突破性,深挖我市更有创新性更有力度的措施,在我市权限范围内提出突破性的政策,共有6条,主要从办税、国土和规划等方面突破。
“珠海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共2条,明确了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和适用税额等级;提出降低企业办税成本的具体措施。
(二)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共7条,提出到2017年底完成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确中长期工业用地规模和新增工业用地指标比例,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和允许围墙线内面积出让,优化用地供应方式,对经市或区认定的项目用地年限可最高50年,鼓励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使用土地,完善土地续期机制,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区域给予用地指标奖励等措施。
(三)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负担方面,共4条,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四)在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方面,共4条,提出了扩大售电侧改革,支持我市用户参与全省市场化用电交易;全面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执行最新电价标准;降低用气成本,下调天然气最高限价;实施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补贴等措施。
(五)在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方面,共4条,提出了全面取消普通公路收费,落实我市境内省属国有企业控股高速公路路段货车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鼓励发展多式联运,打通枢纽节点微循环“最后一公里”等措施。
(六)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共5条,提出了企业上市奖励,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依托“四位一体”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适时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补助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扩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措施。
(七)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共4条,提出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将投资审批事项和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简化市级权限工业产品审批程序,对部分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审批模式;简化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清理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修订产业标准规范适应产业发展等措施。
(八)在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方面,共7条,提出提高用地容积率上限;简化工业用地扩容手续,免收超容积率地价;支持优惠用地规划条件;鼓励工业用地原址升级改造;允许标准厂房和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加大力度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
(九)在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方面,共1条,提出市财政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工业企业梯度培育,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为方向的千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给予重点支持。
(十)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方面,共3条,提出修订我市实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扩大技改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加大对企业技改设备投资投入补贴力度,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事后奖补或设备补贴;拓宽技术改造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等措施。
二、主要突破性政策和叠加性政策
6条突破性条款分述如下:
一是降低企业办税成本。由于地市级没有税收政策调整的权限,所以考虑在优化征管手段上突破,国税部门建议把两税合办作为突破性的政策亮点,提出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厅通办”,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目前国地税已做了大量对接工作,高新区基本实现联合办税,下来将在全市范围推行。
二是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这是高栏港区2017年新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已经得到落实并企业反馈情况较好,建议可以推广到全市。主要是考虑到工业用地退让,企业实际使用面积是围墙线内面积,按照围墙线内面积可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三是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经市区政府认定土地出让年限最高50年,同时推行由国有企业代表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产业项目,促进前景好但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的项目早日投产运营;
四是创新工业用地竞买模式,提出采用“定地价、竞效益指标”或“综合方案招标”等模式选取竞得人。这是我市首创的政策,主要目的是改变单纯“价高者得”的竞买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五是提高用地容积率上限,对“工改工”“工改产”项目提高容积率,调整新型产业(含现代产业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4.0、普通工业和现代仓储物流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为3.0。
六是简化工业用地扩容手续。符合控规要求且容积率不超过2.0的,视为控规修正,直接由规划部门批准。
叠加性政策11条,主要是和省的相关政策形成联动,分述如下:
一是用地方面,第9条实行土地指标奖励,省每年安排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好的地市,我市奖励各区;
二是用电用气方面,第16条下调天然气最高限价1毛钱,第17条实施用电用气补贴,对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和用气给予补助,这个政策参考了高栏灾后复产政策和佛山十条;
三是运输方面,第20条和第21条通过发展多式联运和打通枢纽节点微循环,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运营成本,经交通部门测算,此项叠加政策可以降低道路货运成本每吨公里4分钱、水路1分钱,平均年降成本合计约1亿元。
四是融资方面,第22条上市奖励,省首次开展上市奖励,我市已实施多年,各区也有相应配套,能省市区联动;第23条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其中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是我市的首创模式,得到省经信委认可,省财政补充了3000万元风险准备金。
五是盘活土地资源方面,第33条,支持优化用地规划条件,就是支持各区扩大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形成市区合力。
六是产业培育和企业技改方面。第38条加大力度扶持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省党代会提出来培育万亿级产业集群,并在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中给予政策扶持,市党代会同样提出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议加大力度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扶持,形成联动效应。第40条实施技术改造设备补贴,这是我市今年“十百千”政策提出的亮点,在实施省技改事后奖补的基础上,给企业增加设备补贴的可选项,主要是考虑到部分企业技改设备投入很大,但短期内未能形成较多的税收增量,导致不能够享受省事后奖补政策,使政策更有针对性。第41条拓宽技改资金来源,主要是考虑我市企业技改投入只有10%左右是来自信贷资金,希望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技改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