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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这份政策有“真金白银”

时间:2019-01-25 09:45:10浏览次数:1059来源:珠海特区报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加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工作。该《办法》适用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达到了1亿元,并且对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用地支持、人才支持、纳税补助、商业楼宇招商支持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奖励,可以说是含金量十足。

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办法》明确,对于新引进直接认定的总部企业,每新增1000万美元或1亿元实缴注册资本,珠海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其中,奖励金额的40%都可由企业直接奖励给其高级管理人员。

办公用房补贴

对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新落户总部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珠海每年最高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商业楼宇招商支持

商业楼宇当年引进的新落户企业在该年度对珠海地方财政贡献总量超过1000万元的,珠海将对商业楼宇运营主体给予贡献总量最高30%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什么是总部企业?

总部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纳税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商事主体,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珠海、不改变在珠海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总部企业如何认定?

1)直接认定总部企业

新落户的世界500强、上市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并符合本《办法》产业要求。

2)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纳税总额认定总部企业

1.现代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互联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2.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金融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

4.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商贸服务、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5.现代农业、软件和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业和通航作业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类纳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如何进行奖励?

1)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办法》明确,对于新引进直接认定的总部企业,每新增1000万美元或1亿元实缴注册资本,珠海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亿元。其中,奖励金额的40%都可由企业直接奖励给其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符合《办法》相应规定的新落户企业和原有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纳税总额进行总部企业认定或复核。按企业对珠海地方年度财政贡献增量(与前两年最高年份对比)的最高50%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最高1亿元。奖励金额的40%都可由企业直接奖励给其高级管理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对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并将其迁回珠海,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按新落户企业申报奖励。

2)符合条件总部企业可享多重支持

除了给予一次性奖励外,珠海还在办公用房补贴、用地支持、纳税补助、并购重组和人才支持等方面,持续加大服务力度。

●办公用房补贴

对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新落户总部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珠海每年最高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高管纳税补助

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珠海英才计划”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参照年度工资薪金、股权收入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上不封顶。具体按照《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执行。

●用地支持

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独立或联合建设总部办公大楼,其建筑规模应与总部企业形成的地方贡献相适应。对在珠海建设生产基地的总部企业,符合横琴新区有关条件的,可优先提供横琴新区总部用地。总部大厦以自用为主,同时允许一部分进行出租或转让。

●人才支持

总部企业人才的住房、生活、入户、医疗等方面优惠政策,按照“珠海英才计划”和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申请就读珠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企业所在地教育部门按当年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商业楼宇招商支持

商业楼宇当年引进的新落户企业在该年度对珠海地方财政贡献总量超过1000万元的,珠海将对商业楼宇运营主体给予贡献总量最高30%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相关政策答疑

问:以往总部企业认定需要在市外开设分公司等要求,而此次新政策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可申请认定总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由于传统总部企业认定范围较窄,基本上仅限于综合性或职能型的企业总部,为加快促进我市各类企业发展壮大,也充分借鉴广州、深圳等地的新标准,采用了主要依据企业产值及实际贡献量认定标准,而且大部分为珠三角最低认定门槛和最高奖励标准。

问:总部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申报?申报都有哪些环节?

答:考虑到企业申报需要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政策申报期限预定是每年六、七月份,具体情况将在申报指南中进行详细说明,申报环节同于《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办法(修订版)》。

问:《办法》提出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直接申请为总部企业,并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和服务。如何申请“一企一策”支持?

答:企业将申报事项报区级政府,各区将申请事项上报市政府同意后才可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问:企业申报经营贡献奖,如果企业落户不满3年,没有前两年的贡献量数据可以申请经营贡献奖吗?

答:可以。企业经营满2年,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经营贡献奖。满2年的,对比的财政贡献量为上一年度的;满3年的,对比的财政贡献量为上2年度的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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