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02 09:36:53浏览次数:199来源:横琴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印发,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扶持办法》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琴澳联动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十八条。
第一条制定目的,主要阐述了《扶持办法》制定依据和制定目的。
第二条定义,主要明确了“实质性运营”“绿色贷款”“绿色租赁”“绿色债券”“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绿色金融咨询服务机构”“绿色评估认证机构”“绿色保险”“澳资企业”“澳门金融机构”等用词定义。
第三条适用条件,主要明确了本办法扶持对象,以及申请本办法扶持时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扶持对象包含符合条件的合作区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子公司(含专业子公司和项目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澳门金融机构等。申请基本条件包括实质性运营要求、合规要求等。
第四条至第十三条,为各项扶持条款的具体规定,包含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扶持、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扶持、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绿色低碳转型项目融资费用补贴、绿色保险费用补贴、绿色评估认证费用补贴、绿色金融创新或优秀案例奖励、绿色金融人才奖励等八大类扶持。
其中,重点支持澳资金融企业及澳门金融机构在合作区拓展绿色金融业务,部分扶持条款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扶持办法》各项扶持名称及扶持资金上限
序号 | 扶持名称 | 扶持资金上限 |
1 | 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扶持 | 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澳资企业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
2 | 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扶持 | 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澳资企业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
3 |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 最高80元/㎡/月 最多300㎡,最长24个月 |
4 | 绿色低碳转型项目融资费用补贴 | 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澳资企业或项目符合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
5 | 绿色保险费用补贴 | 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澳资企业按相应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 |
6 | 绿色评估认证费用补贴 | 对申请绿色金融特色机构、绿色低碳转型项目融资贴息、绿色保险费用补贴等涉及的绿色评估认证,予以100%费用补贴,单个申请主体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
7 | 绿色金融创新或优秀案例奖励 | 单个入选案例给予25万元 |
8 | 绿色金融人才奖励 | 每人给予4,000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
第十四条申请流程,主要介绍了本办法的申请各环节,包括系统申请-受理-审核-资金审定-公示-资金拨付等6个流程环节。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主要强调申请主体应当保证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明确了申报主体存在骗取资金行为的处理规定。
第十六条适用原则,明确企业同时适用《扶持办法》及合作区其他同类型扶持措施的,除另有规定外,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第十七条至第十八条,明确《扶持办法》解释部门与有效期。
三、关于《扶持办法》的申报
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扶持资金申报。本办法各类扶持属于事后补贴,即当年申报上一年度相关扶持资金。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将适时制定申报指南,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