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解读解读信息

全面解读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

时间:2017-07-24 08:58:39浏览次数:2466来源: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 层级:省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创新发展大会精神,近日,广东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方案明确了发展思路与目标,提出了六大行动计划,同时还制定了高新区评价方法,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一 、发展思路:

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我省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强大支撑,为我省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作出重要贡献。

发展目标:高新区实现“量质双升”

2020年的目标:

全省国家高新区达到21家以上,实现国家高新区地级以上市全覆盖,新增省级高新区10家;

全省高新区实现营业总收入超4.5万亿。

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全省高新区形成“一园区一集群”格局,建成超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15个。

2020年的目标:

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超85%

服务业收入占比超过20%

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0%

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

高端创新资源进一步向企业集聚,培育和引进一批全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成果、专利和标准。

2020年的目标:

全省高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

当年万人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45件;

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超200元。

创新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培育一批从事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促进等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创新平台实现高新区全覆盖。

2020年的目标:

全省高新区技术服务业及新兴业态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例达到20%以上;

高新区拥有孵化机构超500家;

达到国家级孵化器标准的超100家。

园区现代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高新区整体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协同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国家高新区文化体系,以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高新区文化品牌。

二、六大行动计划

(一) 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行动

(二) 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行动

(三)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壮大行动

(四) 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五) 科技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六) 园区创新环境优化行动

三、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办法

高新区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评价步骤如下:

1、提交总结

各高新区管理部门结合本办法评价内容,于每年53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送至省科技厅。

2、组织评价

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价。专家组根据各高新区上一年度的各项指标统计数据和年度总结报告,结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及评分表》(附件),进行评分并提出初评意见。

3、审核公布

第三方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分及初评意见,汇总形成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区评价报告,并上报省科技厅审核。审核后由省科技厅向社会予以公布。

评价结果根据参评对象总得分和单个指标类别得分分别排名。对于排名前列或者进位显著的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省科技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土地使用、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重大创新平台布局、人才引进、园区扩区调整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政策倾斜;对表现突出的省级高新区,优先推荐升级国家高新区。

评价指标及评分如下表所示⬇⬇⬇

01、产业规模与效益26

02、技术创新能力28

03、创新创业环境与国际化26

04、综合配套建设与可持续发展20


中小企业
规模自测

政策雷达

政策
一点通

公众号

视频号

企业咨询
热线

客服在线

返回顶部

web对话
live 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