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5年,中央层面对房地产行业延续“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调控基调,以“止跌回稳”为阶段性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长期导向,持续完善房地产市场政策体系。202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围绕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好房子’、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202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要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起草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珠海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珠府办〔2025〕3号)
《珠海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珠府办函〔2024〕121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三、目标任务
立足本市房地产市场新形势,通过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延长购房补贴期限、调整契税套数认定规则、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及便利港澳居民置业、盘活存量土地与房产资源等综合举措,着力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合理住房消费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同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好房子”建设与存量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民生改善和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通知》立足我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实际与住房供需结构,从住房供给优化、合理住房需求释放、港澳居民置业服务优化、土地与存量盘活四个维度系统发力,形成“供给侧提质、需求侧减负、服务侧提效、资源侧集约”的政策组合拳,既着力化解当前市场存量压力、提振合理住房消费,又着眼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住房品质与城市空间治理升级,兼顾短期止跌企稳与长期高质量发展。
(一)供给侧:精准适配需求,推进高品质“好房子”供给。
针对当前我市住房供给结构不均衡、产品同质化明显、刚需与改善需求适配不足等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增加改善型和刚需型住房供应,一方面强化刚需型保障功能,面向新市民、青年人补齐刚性住房供给短板;另一方面扩大改善型住房供应,适配多孩家庭、品质居住群体的升级需要。同时以高品质“好房子”建设为抓手,从土地出让、方案设计源头管控,科学设定用地规模、容积率指标,平衡开发强度与居住舒适度,引领住房品质提升,实现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有利于提升我市住房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通知》第一条)
(二)需求侧:降低置业成本、激活合理住房消费。
《通知》聚焦居民购房全流程成本与便利度,形成补贴+税收+公积金的组合支持,精准激活刚性与改善性需求。一是延长住房“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期限,稳定置换预期,打通“卖旧-买新”链条,带动二手房流通与新房销售,加速市场循环。二是调整个人购买住房享受契税优惠住房套数查询规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住房套数不算在查询范围内,降低改善型家庭税费负担。三是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其中,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给予贷款上浮,是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精准改善民生福祉的具体措施,对申请贷款购买国标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或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国标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借款人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充分体现了我市公积金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引导住房品质升级的鲜明导向。(《通知》第二至四条)
(三)服务侧:聚焦服务提效,便利港澳居民置业安居。
近年来,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通关便利化措施持续发力以及珠海城市综合吸引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港澳居民来珠置业、生活、养老呈现加速化、多元化、常住化趋势。为重点面向港澳居民打通置业堵点,本次政策提出为港澳居民在珠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新房购置”服务由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办理”向水电气、金融等全方位延伸、推广二手房“跨境带押过户”,既便利港澳居民在珠置业安居,又激活跨境房产流通,有利于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跨境居住服务体系。(《通知》第五条)
(四)资源侧:统筹土地与存量,实现集约高效配置。
《通知》坚持向存量要效益、向盘活要动力,从三个层面系统发力。一是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强化土地资源统一调配、高效运作。二是发行房票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回迁安置、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各类房产等多元化回迁安置手段实现民生保障与市场稳盘双赢。三是支持各区利用过渡性政策将存量商业办公建筑用于发展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文化、旅游及融合新业态、众创空间等国家支持的产业行业,推动存量房地产资源从“闲置低效”向“产业赋能”转变,促进存量商办盘活利用,促进产城融合,为全市产业升级与经济增长拓展空间载体。(《通知》第六至八条)
五、有利举措
针对《通知》的出台,其有利举措主要体现在:一是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和“好房子”标准,更好满足刚需与改善型需求。二是延长“以旧换新”补贴、调整契税套数认定规则、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切实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三是便利港澳居民置业安居,促进大湾区居住融合。四是创新土地收储供应与房票安置机制,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和各类房产,缓解库存压力。这些措施协同发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合理消费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通知》属于新出台政策。
七、解读单位和电话
解读单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6-326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