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30 15:37:01浏览次数:2856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背景情况
为坚持“制造业当家”,深化落实“产业第一”工作总抓手,拉动我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快速增长,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质量,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珠委办字〔2022〕2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总共五章十条。分别为总则、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方式、申报和评审程序、管理和监督、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有3条,第1条是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及依据;第2条是资金定义及资金来源;第3条是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方式,共3条,第4条是资金支持的专题、条件和标准,共有6个专题。专题一是技术改造固投奖励;专题二是贷款贴息;专题三是投资奖励;专题四是入库奖励;专题五是创新能力建设;专题六是新项目加快投产。第5条规定了资金不能重复支持。第6条规定了对区的奖励。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程序,共1条,共分5部分,一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资金预算确定年度奖补专题及奖补金额。专题四可视情况免审即享。二是启动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需按照文件的通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编写工作,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递交纸质申请资料。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专题五需提交请款申请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是组织评审、验收,拟定资金计划。四是报市政府审批,进行网上公示,下达资金计划。五是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需做好账务处理,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共2条,第8条列明我局对资金管理的职责,被检查单位应尽的义务。第9条列明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骗取财政资金的,采取惩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共1条,介绍了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实施时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