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时间:2025-05-21 14:55:45浏览次数:23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组建了法定机构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按照每个法定机构需制定一部法规或者规章的要求,在市委编办《关于印发〈珠海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设立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的属性定位、组织架构、管理运作和职责任务等,为保障市云上智城建设管理局规范有序运行、加快推进我市“云上智城”建设等提供制度支撑。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条,未分章节,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市云上智城局的机构属性、治理结构。一是明确市云上智城局是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二是明确市云上智城局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按章程运行,建立理事会决策、执行机构组织实施、监事会监督、咨询委员会咨询建议的治理架构。(第二条、第四条)
(二)规范市云上智城局的决策机构及决策程序。一是规定理事会作为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行使市云上智城局的政策制定、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重大决策权。二是规定全市“云上智城”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人事任免、薪酬分配等五类情形,应当经理事会研究并提出决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是规定理事会由七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人选由市委、市政府决定。(第五条、第六条)
(三)确定市云上智城局的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一是规定市云上智城局实行局长负责制,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内设机构领导若干名,局长、副局长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由市政府聘任。二是规定市云上智城局承担全市“云上智城”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云上智城”发展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政策措施,发布“云上智城”应用场景项目需求清单并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维护应用平台、信息系统的数据和网络安全,开展建设运营成效评价等七类职责。三是规定运作机制,市云上智城局可以在确定的员额总数、内设机构数额、领导职数和薪酬总量范围内,自主决定机构岗位、人员聘用等,建立灵活薪酬分配机制,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四)建立业务指导、咨询机制。一是规定市工信局、市政数局依职责承担“云上智城”的行业监管、行政审批等工作;统筹指导市云上智城局开展“云上智城”的政策拟订、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制定等。二是市云上智城局可以成立相关专业咨询委员会为其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第九条、第十条)
(五)设置监督审计机制。一是成立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市云上智城局的管理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二是明确市云上智城局接受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纪检监督等各类监督,按规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等。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等。四是明确市云上智城局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