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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28 15:47:05浏览次数:462来源:区司法局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为争夺人才纷纷 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高科技人才、文化创新人才落户扎根,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在这一背景下,我区制定了《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吸引人才落户创业提供行动纲领,根据工作部署,我区将实施“凤巢计划”安居工程,成立香洲区人才安居工程联席会议,制定人才安居管理办法,进一步构建以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为完善我区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明确我区人才住房准入准出标准,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珠海市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送市委组织部审查稿)

(二)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三)珠海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办法(试行)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五)珠海市香洲区“香山人才”评审奖励暂行办法

(六)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在结构上分为六章,二十二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和条目定义。

第二章为“申请条件及租住标准”,明确了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配租标准,同时规定了人才公寓的收费标准和租住年限。

第三章为“申请方式及申请程序”,明确了申请人才公寓的流程、需提交的资料和法定工作时限,同时对申请方式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为“管理及退出程序”,主要说明了入住人才公寓后的要求,明确了申请人应承担的义务和应退还人才公寓的情况。

第五章为“责任追究”,主要说明了对申请人及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条款和施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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