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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17 16:06:11浏览次数:1003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1. 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重点、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完善和有效实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什么叫产学研合作?

 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包括含港澳地区在内的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或我市以政府合作协议引进建设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合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共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3. 本办法所称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包括哪些?

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环保交通装备、新能源与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软件与集成电路、智能家电电气、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打印设备与3D打印等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4. 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

(1)合作内容属于科技研发活动的范畴,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并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具体条件参照申报指南规定。

(3)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科研合作协议,约定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且合作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

6)项目实施后能够产业化应用,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5.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力度有多大?

1)单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实施期最长不超过3年。

2)原则上每个企业当年最多只可申报1个项目,且市财政支持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

3)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以事前立项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6.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

1)研究内容属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范畴,符合省重点学科领域,并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专业研究方向。(省重点学科领域是指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海洋科学、人口健康、工程科学和数理与交叉前沿等八大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研究方向。)

2)申报人应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要求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项目研究时间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具备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报人所在单位(即“依托单位”)主要为珠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高等学校(含外地高校的珠海校区)、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组织,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类型单位。要求具备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条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7.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多大?

1)市财政资金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

2)原则上每个申报人当年最多只可申报1个课题。

 (3)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按照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以事前立项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8.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成果展现形式

 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

9. 什么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

 鼓励我市的省实验室、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研究实验基地等对外开放共享其科研设施与仪器,通过统一规划管理面向社会提供研发实验等技术服务。

10. 申报共享补贴要符合哪些条件?

(1)项目支持提供科研设施与仪器,在广东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用于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的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单位。

2)相关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11.共享补贴力度有多大?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以事后奖补的形式无偿资助。

2)对管理单位,根据服务平台对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情况,按照其上一年度经服务平台确认、低于市场价平均收费标准的服务收入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支持资金应该如何使用?

1)对事后奖补资金,由企业或机构自行统筹安排使用,专帐管理。

2)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的开支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主要包括承担单位在项目研究开发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人员费等,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设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在扶持的项目资金中列支。

3)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办理支出。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各种债务偿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13.项目如何验收?

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期满3个月内向市科技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应在项目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报备。

 (2)项目验收以合同约定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对项目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政府扶持资金。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已按要求完成相关研究开发工作,因客观因素未能完全达成合同指标的可办理结题。

3)项目实施前因故取消,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实施,又或因产业发展环境变化、继续实施已无必要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终止,全额退回政府扶持资金。

14.申报时间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微信公众号珠海科技创新,我局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后,会第一时间公布在公众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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