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关于促进置业安居的若干措施》2026年9月21日出台以来,受到社会面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便于公众知晓理解、便捷申领,对人才在申领安居房票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有关问题,作相应解答,具体如下:
1.申领人才安居房票对于引进时间是否有要求,如何界定引进时间?
答:国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对引进时间没有要求,急需紧缺人才需在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到珠海工作。引进时间以首次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2.我既是国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又是博士(博士后),能否按照博士(博士后)的标准申请人才安居房票?
答:如果国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未享受过本市人才政策相关货币补贴或产权住房,且同时满足博士(博士后)等急需紧缺人才的申请要求,可按照博士(博士后)等急需紧缺人才标准申请人才安居房票。
3.我是国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按照政策要求,我申请人才安居房票需要本人或家庭在珠海拥有房产,如何界定是否拥有房产?
答:国家、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本人或家庭(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珠海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包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拥有住宅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包含写字楼、办公楼)、工业房地产(包含厂房、仓库、车间等)、综合用途房地产(包含商住公寓等)其中一项不动产,视为在珠海拥有房产。
4.“急需紧缺人才需在珠海企业工作”中的“珠海企业”如何界定?我所在的企业是外地企业在珠海设立的分公司,是否符合要求?
答:
(1)本批次政策中的“珠海企业”是指在珠海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并纳税的企业。
(2)对于注册为企业主体且有营利性质的用人单位(包括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中心、实验室、民办医院、民办养老院、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博物馆、民营艺术团体、智库、咨询中心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3)对于外地企业在珠海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且申请人在该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4)除以上范围外,其他用人主体暂不纳入。
5.我在珠海工作,但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申领人才安居房票?
答:本批次政策为阶段性政策,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已出台相应的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因此,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本批次暂未纳入支持范围。
6.我享受过“一免两减”、“人才六折租房”、珠海市或行政区(功能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等租房保障政策,是否还能申领人才安居房票?
答:可以申领。有关政策主要保障人才租房,与人才安居房票保障人才购房的使用用途不同,对于享受过“一免两减”“人才六折租房”等实物性租房保障,《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中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金额为2.6万元和3.8万元),以及各区(功能区)的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可以申领人才安居房票。
7.我享受过博士博士后相关支持政策,是否能申领人才安居房票?
答:不能申领。博士博士后相关支持政策补贴已包括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于保障人才安居置业,如果人才享受过《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中的博士博士后补贴,不能申领人才安居房票。
8.我是珠海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企业有较多研发管理骨干人才存在购房需求,但为每个人逐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过于繁琐,是否能相应从简审批?
答:为了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对于具有大量人才购房需求的企业,各区人社部门支持企业一次性出具研发管理骨干人才证明材料,无需逐一出具。如有需要,请联系各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附后)。同时,各区住建部门将搭建平台,支持购房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房企衔接,沟通协调“团购式”服务保障。
9.本批次人才安居房票申请结束后,是否会启动下一批次申请?
答:本批次政策为阶段性政策,申请周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将结合实施成效,视情启动下一批次。
10.其他有关事项
(1)自本问答发布之日起,符合本问答但前期审批过程中未通过的,可重新提交申请,不计入重复申请次数。
(2)如果人才在安居房票的申领流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不清楚自身是否满足人才要求,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或因购房需要希望能加急审批,可联系各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香洲区:0756-2518923、0756-2518856
金湾区:0756-7262615、0756-7263397
斗门区:0756-2782457、0756-2782458、0756-2782456
高新区:0756-3629392
万山区:0756-8686728
如果企业有批量化购房需求的,可联系各区住建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香洲区:0756-2635956
金湾区:0756-7263107
斗门区:0756-2782544
高新区:0756-3626651
万山区:0756-6338121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珠海市人才工作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