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进一步放宽引才条件优化办理程序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年龄条件放宽至45岁
时间:2023-06-16 15:00:45浏览次数:3321来源:珠海特区报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年龄资格条件从40岁以下放宽至45岁以下;住房补贴申请程序从6个缩减为4个……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和规范实施三项人才工作的通知》,通过细节调整进一步放宽人才引入条件,为“产业第一”加快集聚人才。
《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微调升级,以更加开放的政策集聚人才。一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价方式,放宽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将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价方式优化整合为企业自评和综合评定等方式,将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年龄资格条件从40周岁以下,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是调整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条件,优化办理程序。在调整补贴领取条件方面,《通知》将《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中“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调整为“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第九条中“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调整为“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经各区推荐的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才,首次申请‘落地即享’,可不受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限制”。在优化补贴办理程序方面,将申请程序由6个优化为4个。
三是规范落实遴选引才奖励工作。针对珠海“人才十条”中“每年遴选奖励一批在推荐高端紧缺人才来珠就业创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规定,《通知》明确,遴选奖励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奖励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批,所需资金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