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和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0-11-01 08:30:00浏览次数:642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第十条的政策内容,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10月27日我局正式印发了《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和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激励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工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产能提升规模,方便企业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以及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相关服务,我局印发了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府〔2018〕73号)
《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工信〔2019〕61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五章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申请和奖励程序、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模式等,明确了政策扶持对象为中小企业。
(二)第二章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主要对政策措施中第四条“提高对‘小升规’企业奖补力度”的内容予以细化,本政策涉及营业收入及工业总产值增长情况,在数据口径选取上,参照全省的统一做法,以市统计局的数据作为依据。
(三)第三章申请和奖励程序主要是明确了资金的受理和流程,其中“小升规”项目是由市统计局根据涉企数据直接向我局提供企业名单,无需企业申报,企业只需提供银行收款账号信息,其余过程在政府部门间完成,减轻了企业办事负担。
(四)第四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主要明确需对项目绩效评价和后期跟踪监控,以及明确了企业申报和接受检查的相关义务。
(五)第五章附则明确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也明确了所涉及资金来源的市区分成情况。
四、主要特点
一是奖励条件和预期明确。本次政策的实施细则中对于项目受理范围、指标口径等问题予以了明确,可以给工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明确的奖励预期,有利于调动企业增资扩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业务,更好的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是强调小升规奖励的数据审核责任。实施细则明确我局是资金受理、拨付单位,市统计局负责涉企数据提供工作,各单位的分工和责任明晰,采取了方便企业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