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珠府办函〔2018〕255 号)有效期延长两年,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有效期的通知.pdf
中小企业规模自测
政策雷达
政策一点通
公众号
视频号
企业咨询热线
客服在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