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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动生物制造赋能制造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解读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解读层级: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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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广东省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粤办函〔2025〕6号),充分发挥生物制造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生物制造赋能制造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推动生物制造赋能制造业的若干措施》(粤工信消费函〔2026〕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含六部分24条具体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提出要强化生物制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生物制造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企业需求—定向研发”对接平台,加大核心菌种、工业酶制剂、生物反应器、大型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部分提出要建立健全生物制造标准体系,支持组建生物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按规定对牵头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并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标准宣贯和组织实施、标准国际对接与互认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部分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生物制造产业生态,在全省布局建设若干个生物制造专业园区,加大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招引和培育,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生物制造,运用生物技术、产品和装备加快产业绿色低碳化升级改造。

第四部分提出要推动生物制造赋能制造业新赛道,支持非粮生物基材料、生物类医疗美容产品、“三新食品”等新赛道领域研发产业化,推动生物药、中医药、化学药等医药领域应用生物制造新模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第五部分提出要推进开拓多元市场和创新成果宣传推广应用,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推进新供给与新需求“双向赋能”,发展省内外和进出口业务。推动合成生物产业与食品、医药、美妆化工产业开放合作。鼓励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与省内合成生物产业重点园区和企业共建成果转化基地。组织举办行业对接、技术交流、项目路演、产学研对接活动,加强技术、成果、应用场景宣传推广。

第六部分提出要加强服务保障,优化惠企政策宣贯及申报机制,引导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物制造领域的投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大高端人才、应用型技术人才培育引进和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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