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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10-25 17:42:37浏览次数:1115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珠府函〔2017〕127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市知识产权局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下称《办法》)的制定工作。参考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的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形成《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初稿,经向职能部门、各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评估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一、制订目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强大共识。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中,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重要指标列入,替换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体现了知识产权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2021年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重点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在此背景下,重新调整专利促进政策迫在眉睫。

  机构改革之前,我市知识产权的管理权限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机构改革之后,市场局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职责,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责都统一到了市场局,为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此次重新调整政策时,将商标和地理标志等都纳入新的资助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商业秘密的如何资助还在探索中,暂不纳入本次修订的范围内。

  二、主要依据

  (一)法律、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二)地方法规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市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储备、提高专利质量。

  (三)政策依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

  2.《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珠府函〔2017〕127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以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参考了原《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体例构建体系,共5章29条。

  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为总则部分,包括制定目的、依据、资助范围、分类、原则、职能部门职责划分、市区两级职责划分等。

  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八条为一般资助部分,包括十类一般资助的情形、一般资助总体原则及不予资助的情形。

  第三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为专项资助部分,包括专项资助方向和标准、专项资助的方式和程序及申报人的要求。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为资金的监督管理部分,包括资金的转款专用原则、资金管理和追回及资金监管的法律责任等。

  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为附则部分,规定了市区两级分担比例原则、与上级法律法规冲突时的处理原则、办法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

  四、主要特点

  《办法(送审稿)》吸纳了原《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部分条款,结合工作实际,对资助的种类、方式、标准等进行了调整,有如下变化:

  (一)除了专利资助,增加了高价值品牌(集体商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资助内容

  我市现有商标有效注册量109883件,全省排名第八,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15件,集体商标14件,驰名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含金量高,市场效应广,获授权难度大,就最近获批的集体商标“珠海手信”来说,就历时5年多才拿到授权,非常艰难。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也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仅有1个地理标志产品“白蕉海鲈”,数量在全省地级市中最后,但就这个产品带动了斗门1600户致富,2020年年产值达28.3亿元,形成规模效应。为做好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培育工作,参考广州、深圳做法,增加了对高价值品牌的奖励措施。

  (二)将资助资金的来源和分配方式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一般资助指的后补助类型的资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共10类,即:(一)发明专利奖励;(二)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四)专利奖配套奖励;(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六)知识产权保险补贴;(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八)高质量品牌奖励;(九)地理标志奖励;(十)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奖励。

  专项资助按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的形式,按“大任务+清单”模式,仅确定方向,每年的具体项目根据当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确定,由市级财政承担,共五个方向,前四个方向分别对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第五个方向为国家、省及市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突出高价值发展导向

  主要表现为:1.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全面取消专利申请阶段资助并下调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包括:取消PCT申请阶段的专利资助;下调国内国外(含境外)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并设定兜底原则,即,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超过官方规定费用的50%;取消专利代理机构中介费用;2.下调企业贯标及优势企业资助标准:3.设置了高质量品牌的资助,包括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资助规定,鼓励培育更多更优的品牌。4.在专项资助中,专门安排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向,主要用于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专利标准化等。

  (四)增加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激励机制

  人才是成就事业最关键、最核心、最根本的要素。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来支撑。企业作为高质量专利的源头,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水平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我市高价值专利的产出和创新保护。但是,据企业普遍反映,长期以来,珠海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薪资水平较低,企业留不住人才,给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增加对知识产权人员人才队伍的奖励,对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质量将有较大的积极推动作用。这项鼓励措施与现有的人才激励政策不同,是对基层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奖励,与“英才计划”对高端人才的奖励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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