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扶持政策 企业节省百亿
时间:2018-08-12 07:26:18浏览次数:2057来源:广州日报 层级:省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去年8 月,广东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在“实体经济十条”中,涉及土地扶持的共有两条,包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与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至今土地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今年通过优先发展产业用地可按底价7 折出让和弹性出让地价优惠等政策,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超过百亿元。
降低企业用地初始取得成本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乏政策“大招”,其中备受关注的莫过于属于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自“实体经济十条”发布之日起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178宗地享受了优先发展产业地价7折优惠政策,面积779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63亿元。
同时,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打破现有单一最高50年期工业用地出让模式,实行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弹性年期出让土地,使土地使用权年限与企业生命周期趋于一致,在避免企业圈地囤地的同时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对于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允许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67宗地享受了弹性出让地价优惠政策,面积972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40亿元。至此,上述优惠政策已为广东企业省了超过百亿元的用地成本。
鼓励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
为了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广东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高标准厂房这些工业项目按幢、层等分割转让。截至2018年6月,全省分割工业物业产权3171宗,分割面积达178万平方米;办理高标准厂房产权分割业务1468宗,分割面积达117万平方米。通过高标准厂房分割政策,盘活工业厂房(针对产业链上下游)140万平方米,为企业盘活高标准厂房37万平方米。
同时,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土地承租方可凭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有关规划、报建等手续,促进“租购同权”。大力推进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截至6月底,广东根据该政策租赁工业用地1宗,面积20.33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498万元。
过渡期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传统工业企业原址升级改造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
过渡期满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及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