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08-04 14:18:27浏览次数:1501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珠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3.0版“促进就业十条”)。现就3.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3.0版“促进就业十条”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总体要求,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科学研判大势,把握发展规律,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2021年3月8日,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以下简称粤府〔2021〕13号文),提出了3.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措施,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配套贯彻意见,细化实化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底、2020年6月,市政府分别出台1.0、2.0版“促进就业十条”,通过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稳定重点群体就业等多措并举、政策升级,进一步做优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有效促进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进入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和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我市就业工作面临更多挑战和压力,稳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因此,出台3.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利于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3.0版“促进就业十条”有哪些主要特点?
3.0版“促进就业十条”涉及政策内容众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策,又紧密结合珠海实际务实创新。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稳就业”的部署和要求,推出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新举措。二是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特别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创新性提出“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创业行动”、建立政校企联盟等举措,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重点采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加大技能人才和紧缺员工引进力度、加强就业失业监测等措施,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三、在应对疫情稳岗减负方面有什么措施?
3.0版“促进就业十条”打出“稳、降、延、减、免”政策“组合拳”,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通过稳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3.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从六个方面发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加大政策性岗位供给。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二是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每家规上企业拿出至少一个岗位吸纳在珠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全面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开发一批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建立政校企就业工作联盟,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五是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创业公开课”等活动,组织做好“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木棉花暖”“一企一岗”“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等招聘活动。六是实施“珠海青年人才驿站”项目,为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酒店免费住宿、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场提升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五、在强化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有哪些措施?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方面,3.0版“促进就业十条”主要提出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每月开展1次针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调查服务。二是完善失业人员分级分类精准帮扶机制,有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制、订单式就业导向精准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岗位储备库,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三是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四是开发一批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乡村快递收发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五是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期满后原则上可再安置一次。
六、在促进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重点要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优化来珠创新创业环境。3.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实施七项措施,推动港澳青年来珠高质量就业创业:一是加强就业扶持政策性补贴落实,来珠就业的港澳青年群体同等享受就业政策待遇。二是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对参加人员按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三是本市企业新引进港澳本科(学士)以上青年人才,可同等享受相关就业补贴和青年人才住房补贴优惠政策。四是港澳青年来珠创业,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由基地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并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政策。五是港澳青年来珠创业的,可同等享受创业资助、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等政策。六是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七是对社会机构承办珠港澳创业大赛、技能竞赛、港澳青年就业技能实践等就业创业活动的,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因素,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七、在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促进劳动者就业,关键是提升就业技能。3.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实施七项措施,推动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一是抓好抓实“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二是加快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推进市技师学院搬迁至金湾校区合并扩建,加快技工院校重点专业设置和师资建设,支持面向对口帮扶地区和在珠务工人员子女扩大招生培养规模。推进落实不少于45亩以上规划用地专门用于民办技工院校建设,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实现“十四五”期间在校生数量翻番。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技工(职业)院校参与社会培训。四是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企业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厂中校”“校中厂”校企合作项目。五是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和新时期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六是围绕“5+1”产业集群发展和就业重点群体需求,参照定向技能补贴标准支持开展“订单式”就业导向项目制精准技能培训。七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高素质农民队伍。
八、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3.0版“促进就业十条”重点实施五项措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一是研究制定我市引进技能人才和紧缺员工政策;进一步放宽我市企业新引进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条件。二是对接受市区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根据其输送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劳务输入补贴,同一申请对象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三是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制度,为有需求的重点用工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招工用工、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和指导。四是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对组织开展省际招聘对接、就业创业培训、返乡返岗专车专列等协作活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五是有序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线下线上公益性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