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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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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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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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设站单位①2020年新设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未一次性建站补贴的单位。②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已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进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改设工作站(分站)未申请差额补贴的单位。③博士后设站单位新招收博士后进站,未申请工作津贴的单位。2.博士博士后个人①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部属、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依法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和市直属公办高校(不含在珠其它高校)等创新创业的40岁以下(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的全日制博士(含国境外博士),全职在珠海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第一次或第二次补贴。申请第一次补贴须在珠参加社保满半年、签订劳动合同(或行政事业单位入职批复);申请第二次补贴须工作满两年。②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在我市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申请第一年或第二年在站补贴;申请第一年补贴须在珠参加社保满半年并做完开题报告,申请第二年补贴须中期考核合格。③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补贴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留(来)珠海的45岁(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以下出站博士后,全职在珠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申请第1-5年补贴,出站满半年后申请第一年补贴,工作每满一年申请下年度补贴。2018年以前出站的,满3年申请第二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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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二、申请程序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一)单位用户注册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需本单位审核,在经费申请前必须先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没有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先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的帐号。已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密码直接登录。(二)个人用户注册博士博士后个人没有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先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的帐号。已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密码直接登录。(三)博士和博士后信息登记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个人服务->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博士和博士后信息登记,点击菜单进入。已登记信息的,需认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完整、详实,不完整的须及时补充完善,初审时发现信息不完整的将被直接驳回。(四)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请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个人服务 ->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请,点击菜单进入。(五)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用人单位审核单位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法人服务 ->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审核,点击菜单进入。用人单位核查申请人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点击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以编辑后再次提交申请;如审核通过,申请信息自动推送到各纳税所属区的经办机构受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人须打印申请表,然后由申请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平台。(六)各区初审各纳税所属区经办机构的经办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点击人才信息系统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报受理,点击菜单进入。
- 项目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方式: 赵佳欣:0756-2120178、 0756-2125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