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简要

  • 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

  • 行业类别:

    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 申报条件:

    1.设站单位
    ①2020年新设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未一次性建站补贴的单位。
    ②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已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进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改设工作站(分站)未申请差额补贴的单位。
    ③博士后设站单位新招收博士后进站,未申请工作津贴的单位。
    2.博士博士后个人
    ①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
    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部属、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依法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和市直属公办高校(不含在珠其它高校)等创新创业的40岁以下(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的全日制博士(含国境外博士),全职在珠海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第一次或第二次补贴。申请第一次补贴须在珠参加社保满半年、签订劳动合同(或行政事业单位入职批复);申请第二次补贴须工作满两年。
    ②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在我市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申请第一年或第二年在站补贴;申请第一年补贴须在珠参加社保满半年并做完开题报告,申请第二年补贴须中期考核合格。
    ③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补贴
    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留(来)珠海的45岁(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以下出站博士后,全职在珠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申请第1-5年补贴,出站满半年后申请第一年补贴,工作每满一年申请下年度补贴。2018年以前出站的,满3年申请第二次补贴。

  • 申报材料:

    二、申请程序
    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
    (一)单位用户注册
    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需本单位审核,在经费申请前必须先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没有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先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的帐号。已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密码直接登录。
    (二)个人用户注册
    博士博士后个人没有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先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的帐号。已注册过网上服务平台的账户,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密码直接登录。
    (三)博士和博士后信息登记
    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个人服务->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博士和博士后信息登记,点击菜单进入。已登记信息的,需认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完整、详实,不完整的须及时补充完善,初审时发现信息不完整的将被直接驳回。
    (四)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请
    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个人服务 ->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请,点击菜单进入。
    (五)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用人单位审核
    单位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法人服务 -> 人事人才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审核,点击菜单进入。
    用人单位核查申请人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点击审核。如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以编辑后再次提交申请;如审核通过,申请信息自动推送到各纳税所属区的经办机构受理。
    单位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人须打印申请表,然后由申请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平台。
    (六)各区初审
    各纳税所属区经办机构的经办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点击人才信息系统 -> 博士博士后管理 -> 博士和博士后补贴申报受理,点击菜单进入。

  • 项目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方式: 赵佳欣:0756-2120178、 0756-212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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