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若干措施》十问十答
时间:2025-02-10 09:34:44浏览次数:1381来源:市科技创新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珠海市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若干措施》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成果转化是其中的重要传导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开展“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市委九届九次全会要求要持续加快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创新“三新”深度融合,努力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绿色能源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突破,加速布局类脑智能、开源生态、人形机器人等新赛道。2月5日上午,坤明书记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明确指出,要点燃科技创新澎湃引擎,向“转”发力,及时推出需求侧政策,助力完成技术走向市场的“临门一脚”,跨越科技成果到产业化的“未知前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市科技创新局牵头起草了《珠海市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先后多轮征求各区、相关部门、企业、高校、研发机构和行业协会意见并修改完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已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若干措施》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示范标杆”为愿景目标,以促进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创新“三新”深度融合为路径,从应用场景牵引、机制改革赋能、要素供给保障三个方面发力,加速推动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珠海率先应用、推广、迭代,助力珠海城市能级量级提升。
三、“场景牵引拓宽成果转化渠道”部分有哪些核心内容?
答:《若干措施》在全国首次把应用场景创新作为重要抓手写入促进成果转化政策,打造“场景引领创新、需求驱动转化”的新模式,共5条措施。一是探索设立城市应用场景创新发展中心,统筹推进全域应用场景开放,构建场景创新生态。二是遴选发布场景机会清单、能力清单、案例清单,促进场景资源开放和对接落地。三是强化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创新供给,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争取每年实现首用首试的新技术、新产品不少于10项。四是布局一批场景体验与技术推广中心,打造3-5个细分领域具有珠海特色的应用场景转化创新试验区。五是打造场景供需对接服务体系,帮技术找场景,帮场景找技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应用推广,力争3年内将珠海打造成为省内应用场景最丰富,企业落地最快的城市。
四、“改革赋能畅通成果转化链条”部分包括哪些改革内容?
答:《若干措施》通过深化机制改革赋能,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做法,以“有为政府”促“有效市场”。探索实施“拨投结合”“先用后转”“到期即转”“研转一体”、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共5条改革举措,激发创新主体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什么是“拨投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
答:“拨投结合”是探索财政资金以“期权”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共担研发转化风险,约定在项目获得市场融资时,再将前期财政支持资金转为投资,按照市场化方式管理,适时退出,帮助企业越过从研发到成果转化成功的“死亡之谷”。项目到期未获融资,则开展项目结题验收。通过该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家敢干、资本敢投、企业敢闯、政府敢支持”的创新氛围。
六、“先用后转”的成果转化机制是指什么,如何保障?
答:“先用后转”指的是“先使用后付费”的政策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和技术等先许可给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产生收益后再按约定付费。通过“两库一制度”的创新做法推动该模式落地。一是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源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库”,提高匹配精准度。二是探索“先用后转”履约风险分担制度,联合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供需双方等主体,共同促进合约达成。
七、“到期即转”“研转一体”的政策初衷是什么?
答:“到期即转”是指在珠高校、科研平台、医疗机构、国企等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超过一定时限未转化的,纳入“先用后转”实施清单,目的是破解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无压力,无动力”的难题。“研转一体”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承接企业的横向科研课题,支持横向课题结余经费视为成果转化收入。两个机制都聚焦以“用”为导向,推动科研成果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八、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就是要充分考虑职务科技成果的特点,建立区别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更大程度松绑放权,激发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探索按时间周期、类型、阶段进行整体考核。对已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职务科技成果,由实施单位自行决定是否退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无需报主管部门、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批。该条同时对实施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提出规范要求。此外,对于拟申请知识产权或处于申请阶段的职务科技成果,单位选择与成果完成人(团队)共同申请的,可明确所有权比例,同步完成所有权赋权。
九、《若干措施》提出了哪些推进成果转化的要素支撑?
答:《若干措施》第三部分为“要素支撑提升成果转化质效”,主要是瞄准项目、资金、载体平台、源头创新、人才培育、对外交流等要素共同发力,通过优化创新要素供给,推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效能。共有6条措施,其中特别提出建设“全球科创路演中心”,建立场景对接和成果转化的常态化路演机制,“以赛促转”不断擦亮城市科技创新名片。
十、该政策面向哪些创新主体,是否覆盖医疗卫生机构?
答:《若干措施》主要面向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并引导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创新服务,目的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创新生态,推动更多新产品、新技术首选在珠海应用推广、迭代,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