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珠海市推进“好房子”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6年06月04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好房子”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升我市住宅建设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居住需求,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推进“好房子”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现予印发。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附件:珠海市推进“好房子”建设技术指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