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有效期至 | 2025年12月31日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珠海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珠府〔2022〕9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