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白藤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斗门区 |
| 有效期至 | 2022年06月30日 | ||
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白藤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信局反映。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鉴于“01·13”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落实“产业第一”要求及区委构建“大产业”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我区企业留工稳产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全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
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珠的非珠海户籍员工(以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和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以下同)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含市级200元暖心券)。[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科工信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数据局、斗门公安分局]
二、支持企业节后招工稳岗
对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区纳税(或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含纳统大个体),在2月7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外市过节返岗或新入职(须在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的非珠海户籍员工给予每人800元补贴。本项政策与第一项留珠过年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科工信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数据局、斗门公安分局]
三、支持商贸企业保供稳价
为保障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物价稳定,对2022年第一季度正常供应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区内纳统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累计销售额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支持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先机
鼓励订单饱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20%、30%的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同比数的用第四季度环比数核算),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不少于5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管理人员,奖励名单由企业提供,事后企业需提供奖励发放至个人的佐证材料(银行转账记录等),涉及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承担。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上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五、支持建筑业企业抢抓工期
在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已纳统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加快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在2022年第一季度,对区内在库纳统的建筑业产值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加0.5(含)-1亿元、1(含)-1.5亿元、1.5(含)-2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六、支持工业项目加大建设投入
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已纳统在建工业投资项目加大资源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投资纳统数据同比增加的企业,可选择如下方式其中之一进行奖励:
1、达到0.5(含)-1亿元、1(含)-1.5亿元、1.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奖励方式,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
2、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0%、20%、30%的企业,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2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其中不少于50%用于直接奖励企业管理人员,奖励名单由企业提供,事后企业需提供奖励发放至个人的佐证材料(银行转账记录等),涉及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承担。[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区发改局]
七、支持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对区内银行第一季度向我区企业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按照贴现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贴现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
八、支持全社会开展春节慰问劳动者活动
区财政统筹安排约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关爱,为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快递员等,及建筑工地、中小型非公企业在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的非珠海户籍工会会员派送慰问金(慰问品)。倡导全社会关怀劳动者,营造和谐向善向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各园区、各镇(街道)、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九、其他要求事项
1、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建筑业企业除外)不在本政策奖补范围内,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政策要求自行制定内部留工稳产扶持政策。企业享受本政策的扶持措施不影响对区级其他政策的享受。
2、享受本政策奖补的企业和个人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补贴对象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防疫措施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从核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我区各项产业政策补贴,并责令退回本政策已拨付的奖补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牵头部门通过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3、对“支持企业员工留珠过年”和“支持企业节后招工稳岗”中对在外市过年返岗人员的奖励,资金拨付可采取先拨后查的方式,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初审通过后,可先行拨付应拨资金的80%,待最终审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的20%,牵头部门对企业材料真实性进行事后抽查。享受以上两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补助名单需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4、补贴对象逾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申领补贴,视为自动放弃。因补贴对象原因,导致补贴支付失败的,由经办机构通知补贴对象限期3个月内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可由经办机构终止支付。
本政策涉及的企业经济数据以区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在本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与本政策有冲突和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政策由区科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