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公办幼儿园 | ||
| 政策依据 |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珠教基〔2023〕19号)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金湾区(高栏港) |
| 有效期至 | 2023年12月31日 | ||
各公办幼儿园:
现将《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晚托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金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反馈。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3年9月8日
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晚托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一老一小”优养优育计划,按照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做好公办幼儿园晚托服务,解决部分双职工家庭“按时接难”等问题,根据《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珠教基〔2023〕19号),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晚托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家长报名参加,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家长报名参加。
(二)公益普惠原则。晚托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晚托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及晚托服务期间幼儿园的运营经费,幼儿园不得违规收费。
(三)安全第一原则。幼儿园要落实园内晚托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二、组织实施
(一)晚托服务对象
晚托服务对象为本园在园幼儿,重点保障孤儿及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父母双职工且无其他家人照看的幼儿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二)晚托服务时间
幼儿园每周开展晚托服务不少于4天,每天设置两个服务时段16:30至17:30和16:30至18:30。家长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其中一个时间段报名。不开设晚托服务的工作日,幼儿园需对家长无法按时接的幼儿进行妥善安排。
(三)晚托服务内容
晚托一般提供基本托管服务,幼儿园可安排区域游戏、绘本阅读等以看护为主的活动,具体内容由幼儿园结合办园特色、幼儿兴趣及身心发展需求确定。幼儿园不得借晚托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四)晚托服务开设时段
开学第二周起,幼儿园将全面铺开晚托服务。结合小班幼儿入园适应问题,小班幼儿晚托服务从10月份开始。
三、收退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晚托服务按月收取基本托管费,从16:30开始计收,收费标准为8元/生/小时。
(二)退费标准
当月晚托在园天数不足4天的(含4天),按缴费额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按缴费额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但不足四分之三的(含四分之三。向下取整天数,下同),按缴费额2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四分之三的,不退还所缴费用。当月幼儿因疾病等正当理由未实际参加晚托服务的,可退还当月全部所缴费用。
四、晚托编班及人员配备
晚托服务由各幼儿园利用本园场地组织实施,满20人开班提供服务,人数较少时幼儿园可进行合班管理(上级或市有关部门明确不可合班管理的情况除外),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晚托一般提供基本托管服务,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保教人员,其中一人应为教师,值班行政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等其他人员由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班级规模等进行适宜配备,人员的配备须能满足保教工作基本需要,保障在园幼儿健康安全。
五、取酬标准
参与并完成相关服务的人员可以合理取酬。教师及相关人员劳务费标准及绩效管理可参照《关于印发珠海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教〔2022〕1号)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发放办法由幼儿园自行制定,并报所属区教育部门备案。
六、费用管理
晚托保教费要以幼儿园为单位,全部纳入幼儿园账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所收的晚托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完成晚托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课时补助,也可用于与开展相关工作的消耗品购置、设备设施维护、弥补相关运行经费等支出。费用支出情况,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和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做好晚托服务,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认真制定晚托服务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设计晚托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要做好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严禁幼儿园以任何理由拒绝幼儿参加晚托服务。
(二)引导和鼓励幼儿园教职工积极参与晚托服务,对参与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
(三)晚托服务由各幼儿园负责管理,要根据本园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活动安排。
(四)幼儿园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晚托服务的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报名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具体安排,建立家长申请、幼儿园审核与实施的工作机制。幼儿园应与需要参与晚托服务的幼儿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时间、收退费标准等内容。
(五)幼儿园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日落实值班行政巡检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手足口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为学生购买责任保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