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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部属有关单位: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工信厅科﹝202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部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制造业企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以数字化赋能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推动企业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