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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市场/行业准入
省级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金湾区,高栏港区,横琴新区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发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广东省发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智能家电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本产业集群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3个大类9个中类中的28个小类。2019年广东省家电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1.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2700亿元,规模占全国总额比重超40%,其中电视机、空调、冰箱、厨房电器、照明灯饰等产品规模全国第一,已形成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惠州、湛江为聚集地的家电产业集群,具有全球规模最大、品类最齐全的产业链,是全球最大的家电制造业中心。当前,我省家电产业呈现智能化、节能环保、绿色健康的发展趋势。

  (二)存在问题。一是创新要素集聚度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创新环境有待完善;二是部分关键零部件、关键原材料、核心技术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企业品牌质量优势不明显,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四是国际标准引领不明显,国际话语权不强,互联互通标准不统一,制约了智能家电产业的发展。

  (三)优势与挑战。我省家电产业具有规模优势、集聚优势、产业化配套优势及成本优势,但随着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和智能化技术发展,面临逆全球化引发的贸易保护,节能环保、信息安全法规等技术壁垒的加强,以及信息技术变革对传统制造的挑战。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形成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区域根植性强、网络化协同紧密、开放包容、生态体系完整、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集前沿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共性技术研发、经济管理模式创新为一体的创新体系。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达到营业收入4%,在共性技术、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等领域形成突破,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PCT专利数量比2019年翻两番。

  (二)产业规模保持领先。年营业收入突破1.9万亿元,工业增加值超过3700亿元;经济效益全面提升,利润总额比2019年增加30%,空调、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等规模保持世界第一,4K/8K电视机年产量达5000万台,4K/8K电视终端占比超过80%,新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单项冠军产品5—10个。

  (三)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以粤港澳合作为基础,形成以广州、深圳、香港、澳门为核心的创新网络,以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湛江为核心的制造网络,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生产性服务业网络,全球化布局进一步优化,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动活跃,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四)品牌质量明显提升。打造全国质量品牌创新先行地,实现从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主要产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超过9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9年增加5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60%,产业技术自给率超过80%。

  (五)国际化水平全面提高。打造国际合作高地和国际标准技术创新平台,与国际产业集群、技术组织、标准化组织等合作更加紧密。引进和运营国际技术标准组织2—4家,吸引3—5家跨国公司和机构入驻,推动5—10家龙头企业走出去。高端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完善国际标准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国际标准化专家数量比2019年翻一番,制定国际标准数量比2019年翻两番。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支持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形成有效的技术扩散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向产业链推广智能产品设计、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应用。开展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专利导航和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支持开展智能家电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管理模式创新,推动“制造+服务”融合发展。(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家电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施智能制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家电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家电领域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实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分工和布局。加强与香港、澳门合作,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国际贸易、品牌推广、技术交流和标准化等生产性服务业网络。强化区域合作,打造以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湛江为核心,以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厨房电器等为主要产品的制造基地,健全和优化压缩机、电机、五金、模具等核心零部件和配件产业链,提升原材料和零配件质量与供应水平。推动信息产业和家电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广梅等产业转移园建立以家电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开展“三品”专项行动,编制发布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引导增加智能、节能、健康、绿色、环保、个性化家电新品种供给。实施“双比对、双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家电产品标准和品质。开展智能家电信息安全、电磁兼容、通讯可靠性、用户体验等测试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研究制定,推进标准国际化。开展高品质产品认证及质量分等分级,提高优质产品辨识度。打造国际级智能家电展会,鼓励企业组团参加国际、国内专业展会,提高品牌国际美誉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全球化布局。鼓励龙头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设计、制造基地,支持开展国际并购,建立国际生产销售体系。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和具有核心专利与技术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我省建设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补齐产业链短板。开展全球市场准入研究,加强国际信息与技术协作,克服国际贸易壁垒。(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开展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加强粤港澳科技合作,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及应用示范研究,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应用落地为目标,推动流体力学、主动降噪等基础技术研究,推动绿色封装材料、变频芯片、主控MCU、超高清视频SoC芯片、数据传输芯片、高端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液晶显示高端材料等基础材料与核心部件研究,突破国外相关领域的技术垄断。(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高端智能家电产品研发。支持企业设立研发、设计机构,重点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语音、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算法、5G、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家电产品上的融合应用,开发高端新型智能化产品。鼓励传统日用品、家电、家居产品的跨界发展,开发个性化定制家电、特殊用途及特殊人群家电等新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卫生健康家电发展。支持行业面向卫生健康防疫需求,开发具有除菌、除病毒、抗菌、抗病毒、净化等防疫功能和具有营养、保健、健康监测、个人护理等健康功能的新型家电产品。支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联合龙头企业开展卫生健康家电产品的标准研制、测试评价、品质提升工作。发布健康家电供给指南,引导健康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智能家电创新中心建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推动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跨品牌跨产品互联互通、网络/信息安全、无线通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共性技术研究和芯片、传感器等核心器件研制。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智能家电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技术共享转移机制。加强国际交流,推动人才培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造水平提升工程

  1.培育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产业技术、工艺装备、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拥有核心技术企业,补齐产业短板。引导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完善协同机制,实施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突破计划。支持企业数字化和节能环保升级改造,落实重大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项目投资。加强重点企业跟踪,了解投资动向,做好项目储备,推进集群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具备智能家电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的专业服务商。组织实施图像识别智能装备、自动装配装备、物流信息化系统等应用项目在家电制造环节中的应用。在空调、冰箱、电饭煲、微波炉等领域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广个性化定制模式,发展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智能家电绿色设计与评价、高效节能环保工艺、家电产品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制造技术,在高耗能家电产品领域,研发一系列绿色家电产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系统,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4.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智能家电企业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化、试点示范,打造覆盖设计、生产、质量、订单、物流、市场、客户、维修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基于产品生产、流通等过程的标识解析体系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三)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提升标准水平。支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标准研制、标准验证、国际交流、标准比对、人才培育等活动。重点对标IEC、ISO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产品设计、制造、质量体系,推动国际标准国内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智能家电产品及核心部件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广实施省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标准体系和路线图,推动AVS2、AVS3、DRA等高清视频音频技术研发应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质量管理。推广“五位一体”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阿米巴管理、精益生产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推进质量共治共建,开展质量比对提升工作,督促内外销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3.强化品牌建设。鼓励品牌企业组团参加国际大型家电消费电子展,支持举办顺德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等国际知名专业展览及论坛活动,提升广东家电品牌国际影响力。扩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实施范围,鼓励通过第三方高端品质认证,开展质量分等分级,支撑品牌优质优价。加强工业设计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参加“省长杯”、“智能电器应用场景开发大赛”等国内外大赛,促进专利、名牌、工业设计创意等资源与家电制造优势有效结合,支撑企业品牌扩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依托广州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涵盖认证、检测、计量、咨询、培训等一站式技术服务体系。落实《粤港质量及检测认证工作合作协议》,鼓励省内检测认证机构与境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建立家电行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推动政银企合作,引导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开展普惠金融、融资租赁、天使投资等金融服务,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国际化水平提升工程

  1.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支持龙头企业优化全球布局,在重点市场设立研发机构、设计中心、生产基地和销售渠道,通过产业链布局提升在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产品国际定价等方面的话语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引进来”。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引进在芯片、传感器、高性能电机、超高清视频前端摄录设备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的国际知名企业,到我省设立制造基地、研发中心。支持引进国际技术标准组织分支机构和国际标准化专家,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研究,提升标准国际话语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出口贸易政策预警机制,完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体系,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支持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全球市场准入法规、指令、标准研究,搭建覆盖全球的国际市场准入信息平台,增强国际贸易技术服务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市协同推进的协调机制。依托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全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由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产业联盟、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主体牵头成立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承担产业集群沟通交流、监督激励、协调管理、国际合作等工作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及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税收、用地、用电、融资、吸引外资等方面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推动简政放权,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智能家电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服务环境,增强产业集群对国内外企业、资本的吸引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智能家电人才需求目录,实施高端引智行动,大力培育优秀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和省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和品牌价值的评价结果作为融资授信参考因素。推动专业孵化器和投资平台支持智能家电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推动金融支持企业并购、重组、业务分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台账,跟踪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重大项目在资金、土地、环评等方面服务保障。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完善“粤商通”“粤政易”服务功能,推行“一站式”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