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解读解读信息

对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我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时间:2024-01-10 10:09:51浏览次数:852来源:珠海特区报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近年来,我市实施“促进就业十条”等系列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与此同时,稳就业还面临一些挑战,特别是助企纾困政策需要进一步发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依然承压等。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加大市场主体纾困扩岗支持力度,首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其次,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区在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前提下出台扩岗稳岗政策,对带动就业和稳岗能力强的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再次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

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充分挖掘以工代赈带动就业潜力,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接运务工人员来珠返珠,按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给予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

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支持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区级创业孵化载体。

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应,实施“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继续实施“百万行”全员业务大培训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延续实施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拓宽渠道促青年就业

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将“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招收毕业生的国有企业予以增人增资支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配合做好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加快校园“就业创业e站”建设。鼓励在珠高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对服务成效好的“就业创业e站”给予运营扶持。

鼓励青年人才来珠就业。落实“珠海英才计划”,按规定给予最高35万元补贴,实施技能人才引进“金蓝领”行动,对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强化服务保障促重点群体就业

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对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在全市开发储备30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做好符合条件参保失业人员的常规性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及时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鼓励街道(镇)建设“就业驿站”

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各区大力开展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鼓励街道(镇)建设运营1个以上“就业驿站”,高质量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村居)。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上线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全省就业大数据监测系统。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工信、统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大中小型企业划型名录,推动税务、医保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医保缴费相关数据共享,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和便利度。



政策雷达

公众号

视频号

企业咨询
热线

客服在线

返回顶部

« 收起

web对话
live 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