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28 16:48:35浏览次数:2114来源: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于2022年10月25日制定并印发了《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现就文件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必要性
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产业第一”发展战略,《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若干试行措施及考评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2〕21号)已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产业第一”发展理念,突出产业发展导向,《若干措施》新增科研、软信类企业作为扶持对象,进一步精准支持我区发展导向的产业,《实施细则》增强了有关条款的实效性、适时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保持了《若干措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推动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0号)
(四)《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工信园区〔2020〕83号)
(五)《珠海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工作方案》
(六)《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若干试行措施及考评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2〕21号)
(七)《香洲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珠香府〔2022〕73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五章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分条阐述了制定依据、资金来源、预算计划安排拟定原则、资助对象基本要求等;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各项项目的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第三章主要阐述了申报和评审程序;第四章为监督管理,阐述了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需遵守的规定和要求;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部门、生效时间。
香洲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零增地”改扩建奖补项目,对“工改工”项目给予补贴。
(二)工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
(三)旧厂房外立面装修和洁净车间装修补贴项目,对在旧厂房外立面进行翻新厂房外观的装修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实施洁净车间装修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四)厂房租金补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首层最高25元/平方米/月、第二层及以上最高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五)支持优质企业入驻产业载体项目,对租赁或购置的区属国有企投资建设的产业载体的企业,按综合评分给予15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扶持补贴,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购置补贴。
(六)鼓励企业上规模项目,对当年新纳入我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二年产值(营收)达到一定档次的继续给予奖励。企业产值(营收)规模首次突破5000万元-100亿元其中一个档次或多个档次的,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企业高管团队奖励。
(七)鼓励企业扩增量项目,区内规模以上工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年产值(营收)增长达到10%-100%的,对超出相应档次的部分,分别按产值(营收)增量的1‰-5‰给予累进奖励,同时可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5%-50%的给予奖励。
(八)“总部+制造”发展项目,对注册、纳税在香洲区并在区外设有开展生产制造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按照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额度给予奖励。
(九)工业企业购置设备项目,对购置新生产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在3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0%的事后补贴;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0%的事前补贴和10%的事后补贴;对购买特定设备的企业给予30%的事后补贴。
(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市、区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各级“专精特新”企业采购区内无关联关系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十一)创新研发生产项目,工业企业采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进行研发、生产、制造的单款创新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