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发布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答:《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办法》的文号、实施时间、有效期是?
答:《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文号是珠金人社〔2019〕83号,实施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有效期为3年。
三、《办法》对申报单位的规定条件是怎样的?
答:经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每年牵头评定的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和创新驱动企业。
四、《办法》对申报人的规定条件是怎样的?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持有金湾区产业人才卡;2.产业人才卡在有效期内;3.首次取得产业人才卡后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并继续在金湾区工作满1年。
五、《办法》适用于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吗?
答:适用。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可以申请。
六、 专业技术提升奖励和技能提升奖励的标准是多少?
答:取得中级、副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分别奖励5000、10000、20000元;取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奖励2000、5000、20000元。同一人员不得重复申请同一等级的技术提升奖励金或技能提升奖励金。
七、申请时间和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答:奖励常年受理,需提交的资料详见当年的申报指南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八、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存在违规申报行为的,录入我市征信系统,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产业人才政策各项补贴申请。申请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办法规定的补贴的,录入我市征信系统,取消该申请人申报资格;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如有疑问可向哪个部门咨询?
本办法解释部门为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6-7262615、0756-726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