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金湾区产业人才培养暂行办法

人才
区级
实施主体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珠金人社[2019]83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
有效期至 2019年09月21日
发文字号 珠金人社[2019]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