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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开发区)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跨镇有偿使用方案

信息服务
区级
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高栏港)
有效期至 2027年01月03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金湾区(开发区)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跨镇有偿使用方案》已经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金湾区(开发区)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跨镇有偿使用方案

为充分调动区属各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积极性,保障区域发展公平,大力倡导耕地恢复,对各镇通过实施耕地恢复产生的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按照“谁产生、谁受益,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耕地“进出平衡”指标使用内容及价格

(一)有偿使用指标。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是指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认的耕地流入流出为基础,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并实现年度耕地净流入的结余耕地指标,不包括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及补充耕地指标。

(二)有偿使用指标对象。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是指在符合指标有偿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由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盈余的镇以有偿使用的方式提供给需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的镇。

(三)有偿使用指标价格。参考广东省一般补充耕地指标价格,综合考虑区内各镇耕地恢复实施成本及后期管护投入等因素,确定区内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价格为每亩10万元。

二、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程序

(一)指标有偿使用确认。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启用后,由区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辖区各镇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农转用耕地地类追溯情况以及耕地流入流出情况,确认各镇耕地“进出平衡”结余指标。

(二)组织有偿使用。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由区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各镇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认定表。根据指标认定表,使用耕地指标的镇向提供指标的镇支付指标有偿使用费用,由区级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

(三)指标划转。指标有偿使用完成后,由镇向区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指标划转,并提交区级财政部门出具的指标费用缴纳凭证。区级自然资源部门收到指标划转申请,完成审核确认后进行指标划转,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政府备案。

三、补偿资金运行管理

(一)补偿资金使用管理

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实施耕地恢复及后期管护,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耕地长效保护机制的建立,严禁用于耕地保护以外的其他事项。

(二)补偿资金主要来源

镇政府统筹安排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的支付工作,将相关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是落实我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举措。确需申请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的镇要将有偿使用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任务。

(二)落实责任。提供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的镇,要加强耕地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落实管护责任,防止恢复后的耕地再次出现“非粮化”“非农化”流出。

(三)监督检查。参与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的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借机“买卖”指标,非法敛财。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金湾区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