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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公共服务
市级
实施主体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打造“珠海政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

(一)优化“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服务”。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前对接开展地籍调查,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推广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探索“一码关联”机制,逐步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加快实现首次登记网上可办、网上好办。

(二)普及推广“三交即发证”。全面普及推广“交房即发证”“交地即发证”“交验即发证”模式,试点“规划核实即发证”,通过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充分运用地籍调查成果,进一步优化“三交即发证”办事流程、降低企业时间和费用成本。

(三)推行“抵押即交证”。根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物理形态,打通纯土地抵押、在建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壁垒,支持合并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登记,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业务,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抵押融资需求。

(四)推动实现“成交即交证”。在房地产转让特别是土地转让阶段,利用土地二级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等公共资源线上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推进土地或房地产交易、登记、缴税一体化办理,实现“成交即交证”。

(五)深化“企业服务专窗”。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权属转移,符合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减征、免征或暂不征收政策的,通过“企业服务专窗”申请登记、办税,税务部门及时办理有关税收事项后,登记部门一个小时办结,当场发证。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土地,仅涉及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即来即办,当场发证。

二、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六)提升高频业务全程网办率。加强统一身份认证、视频双录、电子签名(章)、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等技术的应用,提升一手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全程网办业务在PC端和手机端的易用度和应用比例。以抵押登记为切入点,探索打造“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全国通办”服务新模式。

(七)试点“六免”办理模式。试点在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推行“六免”办理模式(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校验的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可通过智能化办理的免于人工审核、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免跑实体窗口),做到全程无纸化、智能化办理。

(八)推行预告登记与合同网签同步申办。推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模式,逐步推进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抵押合同网签与预告登记同步申办,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即时办、免费办。

(九)实现居住权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开通居住权登记网上申办通道,申请人可在线上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居住权登记业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申请居住权登记。

(十)推广电子证书证明应用。申请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抵押权登记或预告登记的,颁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权利人可直接在“粤省事”小程序或“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和利用,后续确有纸质证书需要的可申请补领。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

三、强化跨部门高效协同

(十一)优化“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综合窗口设置,优化人员配置,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比例。优化线上、线下的“税费同缴”服务,通过“一网通办”实现线上税费、登记费的一次收缴、后台自动分账入户。

(十二)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强化与政数、税务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优化“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购买一手房一件事”、“二手房交易一件事”的可办、易办和全程网办,提升应用率。

(十三)推动“带押过户”向纵深发展。深化一手房、二手房带押过户,推广“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模式,将“带押过户”纳入“二手房交易一件事”的联办事项。试点推出预售商品房带押过户,推动“带押过户”模式覆盖工业厂房、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十四)打造港澳居民专属服务。靠前服务“澳门新街坊”等涉澳重点民生项目,探索现售商品房“网签即交房即发证”服务新模式,研发适应港澳居民需求的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一体机。推动“不出关办理”模式由澳门向香港延伸,便利港澳居民在珠海置业生活。

(十五)深化“不动产登记+法院”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深化不动产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处理、破产企业不动产“一网通查、多轮查封一裁通”、“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等联动机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线上协作联动,打通协助司法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十六)提升便民服务点的效能。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公证和仲裁机构、镇街等延伸登记端口,规范和强化不动产登记便民点的服务内涵和服务能力,实现更多登记事项“就近办、一次办”。

四、持续推动简流程减时间

(十七)规范和深化“智能秒办”登记业务。对已实现“智能秒办”的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首次登记、购买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书、线上缴费、信息共享和自动校验等技术,加强风险防控。推行预购商品房转现房转移登记业务的“智能秒办”,做到即时受理、税费同缴、即时办结,免于人工办理。

(十八)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简化材料查验方式,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的,探索告知承诺制。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十九)推进“1+N”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珠海不动产登记“1+N”智慧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标准促改革、以标准促提升。探索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推进“互联网+”模式下生成电子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对外利用。

(二十)压缩登记业务办理时间。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统一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部分高频且风险可控登记业务实行即来即办,1小时办结。

五、提升信息查询便利度

(二十一)优化在线智能咨询服务。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推出24小时智能客服“珠小登”,实现不动产登记咨询7×24小时全年不间断线上服务,做到“随问随答,有问必答”。

(二十二)完善信息在线查询服务。依托“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参照港澳居民身份证件、破产管理人、未成年人监护人备案的做法,开通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利害关系人、企业法人以及执业律师等的线上查询服务,深化“指尖查信息、手机开证明”的内涵。

(二十三)拓展“以图查房”功能。丰富“以图查房”在手机端和PC端的自助查询服务功能,将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纳入自助查询内容。

(二十四)丰富信息公示内容。主动公开近5年工业、商业、住宅的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登记数据、男女区分性别单独所有或共有的不动产登记统计数据、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统计数据,以及全市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分类统计数据及案件处理时间。

六、完善投诉建议机制

(二十五)建立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投诉平台。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建立全市不动产登记、地籍测绘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做到答复内容在线公开和可查询。

(二十六)设置建议意见线上反馈渠道。在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我为不动产登记说句话”专栏,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正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二十七)健全线下窗口问题收集处理机制。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依托,完善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发现和处理、机制,当日值班科长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疑难办证问题,进行记录、整理,及时向上游审批供应环节反映,合力推动将问题发现在日常、处理在日常。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