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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创业就业
省级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相关单位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粤府办〔2023〕20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相关单位:

经省领导同意,现将《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4日

 

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就业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粤府办〔2023〕20号),高质量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3—202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55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20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累计40万人以上,每年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左右。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更加坚实;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2050万人以上,劳动者技能素质显著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比稳中有升,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高水平技师学院办学条件明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全国一流,示范性技工学校品牌特色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1.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促进。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推动新基建、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航、水利、环保、能源、产业、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探索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

2.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推深做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擦亮“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品牌,综合运用重点发布、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劳务合作、校企合作、技能培训、劳动关系指导等方式,支持重点企业招工用工。结合实际推广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力度,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吸纳就业。继续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等落实就业补贴。

3.强化青年群体就业扶持。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兜底帮扶。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优化事业单位招聘安排和考试时间。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优化校招、社招结构,将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考核。实施“展翅计划”和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优质企业带头拿出岗位,每年提供10万个左右实习岗位和6万个左右见习岗位。深化高校就业育人,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持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省级系列大型招聘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密切关注青年群体就业状况,统筹做好其他失业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引导青年向基层流动。充分挖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等领域就业机会,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结合实际优化岗位设置、调整招募规模。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或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青年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5.促进农民工群体就业致富。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协作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组织开展“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对接活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实施农民工有组织返乡返岗服务,加强农民工流动情况分析,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加强劳务品牌宣传推广,选树推介更多特色劳务品牌,分层分类打造一批领军劳务品牌、知名劳务品牌和地方特色劳务品牌。

6.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发现、认定、援助、退出等一揽子工作机制,用好用足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强化“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省动态储备1万个左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7.促进创业和灵活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推进“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免费吸纳重点群体创业项目入驻。做优做强广东“众创杯”,打造广东创业服务品牌。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强化灵活就业政策保障。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行动,推广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弹性就业。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增收。

(二)实施就业服务能级提升行动

8.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招聘岗位、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制度,促进供需匹配对接。创建一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立就业公共服务综合评价体系,提高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

9.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出台实施零工市场建设指引,鼓励各地统筹调动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分时分区共享现有场地设施、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在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就近设立零工市场,为零工人员提供“即时快招”服务。完善零工市场运营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给予适当建设运营补助,在全省支持建设10个左右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加快零工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开展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0.推动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出台实施就业驿站建设指引,鼓励各地结合当地重点群体类别特点,整合共享现有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一批就业驿站,为周边城乡社区劳动者提供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职业指导、能力提升、援助帮扶等服务,构建家门口就业服务圈。支持各地通过优化现有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夯实就业驿站服务力量。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符合条件就业驿站的建设运营,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11.推进“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打造集政策申领、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全面接入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和“就业在线”等平台,支持全国性就业业务线上办理,逐步探索省际就业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加快建设就业服务“指尖办”移动应用,推进更多就业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提供多元化就业公共服务享受渠道。强化就业大数据收集应用,持续优化全省就业失业、企业用工、市场供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推动就业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12.实施省级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2024—2027年,每年遴选10个服务就业群体多、工作基础扎实的县(市、区)或东莞、中山市的镇(街),实施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指导项目承接地区重点围绕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和应用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升级。省财政根据实施绩效给予适当补助。

(三)实施技能人才产业支撑行动

13.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重点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主导,聚集上下游企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机构等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紧密对接产业链建设集招工、培训、评价、就业、提升一体闭环的技能人才供应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育产业技能人才。鼓励各地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组织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

14.加大力度推动“粤菜师傅”工程。扶持建设一批符合区域饮食资源禀赋特点的“粤菜师傅”发展项目。组织开发“粤菜师傅”远程培训课件、“粤菜师傅”培训教材、“粤菜师傅”专项能力考核项目等,依托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等为载体,面向城乡劳动者大力组织开展“粤菜师傅”培训,每年培训“粤菜师傅”4万人次以上。持续举办各类“粤菜师傅”技能竞赛、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讲好粤菜故事,弘扬粤菜文化。

15.加大力度推动“广东技工”工程。推动建设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创建单位和5所以内培育单位、3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创建单位和10所以内培育单位,重点支持学校提升办学能力、打造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打造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广东特色、国际水平的高水平技工院校。出台广东省技工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指导意见,分批次扶持建设100个与广东制造业当家和产业有序转移紧密对接的省级重点(优质重点)和特色(优质培育)专业,重点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等相关专业,支持开设健康、养老、托幼等领域紧缺专业,推动技工院校加快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专业集群。

16.加大力度推动“南粤家政”工程。持续开展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进一步完善信用、标准、产业、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完善一批“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培训基地、产业园和基层服务示范站。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通过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给予适当扶持。扶持培育一批特色家政劳务品牌,引导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实施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关键之举,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加强工作进展调度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按照省级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政策待遇拨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资金使用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强化预算执行的进展调度和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正向激励。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推动就业领域民生工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将就业领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省对各地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