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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内容摘要

人才引进
市级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一、支持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加大产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实施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行动,鼓励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多渠道引进能对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高水平专家人才。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引育行动,鼓励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大力引进培育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对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从中新增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创新型(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

二、大力引进产业创新急需的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针对用人主体招工难用工荒问题,实施技能人才引进行动,全面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针对青年人才招聘难问题,对重点领域新引进的青年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申领我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可不受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的限制。针对校园招聘难问题,前置招才引才环节,与市内外高校合作开展大学生实训计划,积极吸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临近毕业学年大学生到珠海实习实践实训。

三、多方位拓宽产业创新人才引进渠道。支持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控股设立研发机构,对研发机构聘用的各类人才,可视为上级用人主体聘用,同等申报市级人才项目并享受相关待遇和配套服务。重点联系一批高校,每年组织企业走进内地和港澳知名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加强珠海城市形象宣传,吸引优秀毕业生来珠海发展。每年遴选一批在推荐高端紧缺人才来珠就业创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四、加大产业创新人才培育力度。面向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融合,依托各类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线上线下相结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3年内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现重点产业领域全覆盖,支持有条件企业独立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不少于10个、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不少于50个,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支持重点领域用人主体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技能培训,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自主认定。

五、向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市级人才工程中,重点领域用人主体人才(团队)名额占比不低于90%。优化市级人才工程遴选机制,将人才评定工作由政府统一评定为主转向支持指导用人主体自评为主,确保授权放得开、接得住、用得好,保障用人主体充分享有人才评价使用自主权。优化市级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财政资助管理模式,支持团队带头人享有经费使用决定权。

六、加强对产业创新人才的金融支持。优化市人才基金管理运营机制,支持重点领域优秀人才创新创业,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项目,B轮之前投资比例不低于50%。建立“人才贴息”“人才担保”机制,鼓励银行推出特色“人才贷”产品。发挥市、区国有创投机构引导带动作用,向重点领域用人主体人才(团队)项目重点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应投尽投。

七、加强产业创新人才安居保障。大力推进年轻人、产业工人、新市民“有业有住有家”计划,在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区域加大人才住房配建力度,2022年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2万套,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人才住房。支持产业创新人才优先租住、购买政府人才住房。鼓励各区多方式多渠道为重点领域用人主体过渡用房需求给予补充保障。

八、加强产业创新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实施基础教育倍增计划,加大公办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大幅增加学前和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建设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初中,推动实现“区区有名校”。实施公办中小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引进工程,大力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对重点领域用人主体经认定的人才,其子女可按规定纳入政策照顾生范围,由市级统筹解决入学需求。

九、加强产业创新人才医疗和养老托育保障。为重点领域用人主体经认定的人才购买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向重点领域用人主体免费提供体检名额,由其面向产业创新人才自主分配。实施“一老一小”优养优育计划,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解决人才发展后顾之忧。

十、提高人才服务效能。对非竞争性的人才政策补贴,进一步优化申报办法、简化资金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等快速兑现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和人才满意度。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珠海高层次人才、国际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和重点领域特殊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集成教育、医疗、住建、出入境、税务等职能部门资源,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